如何:指定计算所得的列

可以在表设计器中为计算所得的列指定表达式。 计算所得列的表达式可以使用其他列中的数据来计算它所属的列的值。

提示

显示的对话框和菜单命令可能会与“帮助”中的描述不同,具体取决于您现用的设置或版本。 若要更改设置,请在“工具”菜单上选择“导入和导出设置”。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 使用设置

指定计算所得的列

  1. 在服务器资源管理器中右击包含要为其指定计算所得列的列的表,再单击**“打开表定义”**。

    该表在“表设计器”中打开。

  2. 选择要为其指定计算所得列公式的列。

  3. 在**“列属性”选项卡中展开“计算所得的列规范”**属性。

  4. 在**“(公式)”**子属性中,在右侧的网格单元格中键入该列的表达式。

  5. 从**“持久”子属性的下拉菜单中选择“是”“否”**,以指示该数据是否持久。

    提示

    如果您的数据库引擎不允许表达式结果持久,则不能为“持久” 属性选择“是”

当您在网格单元格外单击或使用 Tab 键移动到其他网格单元格后,新的计算所得列将分配给表设计器中的列;当您在表设计器中保存更改时,更改将存储在数据库中。

请参见

参考

列属性

其他资源

使用列